被打后不用进行拘留打人者的申请,公安机关会主动拘留。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若情节较轻,则处罚可减轻为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找法网提醒您,尽管打人行为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即使打人者不构成犯罪,也可能不会被执行治安拘留。这些情形包括: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3.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4.以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在这些情况下,即使打人行为成立,公安机关在考虑拘留处罚时也会予以特殊考虑,并可能决定不执行拘留。
当公安机关决定对打人者实施拘留时,将出具拘留决定书。
1.该决定书应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等基本信息,以及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等内容。
2.同时,决定书还应告知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3.在出具决定书后,公安机关将依法将打人者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在执行拘留期间,打人者将失去人身自由,并需遵守拘留所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