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的电瓶车被撞后,受害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
1.在交通事故中,只要事故导致了受害人的误工损失,无论事故责任在谁,受害人都有权向责任方提出误工费赔偿的要求。
2.误工费的计算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应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则进一步明确了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为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追尾碰撞前车的;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2.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3.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4.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5.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6.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7.逆向行驶的;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8.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9.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0.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1.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2.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3.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4.以及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