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楼上掉下导致重伤索赔的费用没有固定的数值。重要的是要先收集相关证据,并尽快进行法医鉴定,以确定伤害程度和具体损失。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医疗费,这是治疗伤害所必需的费用;
2.误工费,即因伤害导致无法工作而损失的收入;
3.交通费,用于治疗、康复或法律程序中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4.住院伙食补助费,针对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额外餐饮费用;
5.护理费,如需他人协助日常生活;
6.必要的营养费,以促进身体康复;
7.若伤害导致伤残,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
8.以及精神抚慰金,以补偿因伤害造成的精神痛苦。
每项赔偿的具体金额都将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伤害程度和治疗费用等因素综合评估。
找法网提醒,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索赔对象和责任划分是受害人关注的焦点。
1.高空抛物侵权人承担直接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将承担补偿责任。同样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建筑物管理人,如物业服务企业,也需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情形的发生;
(2)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将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对高空坠物问题做出了多项新规定,旨在完善治理规则、明确责任划分,并全方位保障公众安全。
1.高空抛物被确立为禁止性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2.《民法典》对损害责任的追踪进行了明确规定。
(1)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民法典》还明确了物业公司在高空抛物坠物中的安全保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