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走保险赔偿时,受害人要求对方按照保险程序进行赔偿。
1.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若双方车辆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且不愿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应当立即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并按照保险公司的流程进行索赔。
2.如果对方拒绝配合,受害人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找法网提醒,保险赔偿的具体规定主要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根据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责任。
未走保险理赔程序的情况下,后续是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的,但可能面临一些困难和麻烦。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投了保险,那么理论上应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
1.实际操作中,如果受害人未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或未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必要的理赔材料,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或延迟赔付。
2.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