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过程中,如果医生私自改变手术内容,患者及其家属有权要求医院给出合理解释,并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医疗机构在手术中变更方案需履行充分告知义务。若未告知患者或家属擅自变更方案,导致患者不得不接受新方案,即使新方案合理,医疗机构仍需承担30%到60%的赔偿责任。
找法网提醒,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未告知患者及家属变更手术方案,确实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医院在发现原定手术方案不宜实施时,未及时与患者或家属沟通,说明新的手术方案及风险,导致患者被动接受手术并遭受损害。这种行为违反了医疗规范中的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院在此案中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患者在寻求赔偿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并因过错导致自己受到损害。若证据确凿,医院将难以推卸其责任。
医疗事故鉴定是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重要环节。
1.患者认为医院存在医疗事故,可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来明确责任。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由各区县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由市级医学会组织。
2.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方式有三种: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在此情境下,患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启动方式。
3.若医患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若协商无果,患者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组织鉴定;若争议较大,患者还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