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摔骨折了,医院需要承担的责任大小要根据摔倒的具体原因来确定:
1.如果是因为患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摔倒,比如走路不慎或者身体疾病突发等,那么责任应由患者自己承担。
2.如果是由于医院方面的原因,比如地板湿滑、设施不完善、未设置警示标志等,导致患者摔倒并骨折,那么患者可以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果医院拒绝赔偿,患者可以通过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卫生机关进行投诉,甚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找法网提醒,关于医疗损害责任,我国《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
1.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即过错责任原则。
2.《民法典》还规定了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当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明确同意。
3.《民法典》还规定了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以及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为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对于在医院摔倒的情况,首先需要确定摔倒的具体原因。
1.如果是患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摔倒,比如行走不稳、注意力不集中等,那么责任应由患者自己承担。
2.如果协商无果,患者可以向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卫生机关进行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