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无法分到征地补偿款。已经死亡的人,因其民事主体资格已经消灭,无法再享受土地赔偿款。
其生前的土地权益已由家属继承,因此,相应的土地赔偿也归家属所有。这意味着,当土地被征用并产生补偿款时,已故者的亲属将作为继承者接收这笔款项,而已故者本人则无法直接参与分配。
找法网提醒,征地补偿的新规定主要包括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及分配方式等方面。
1.征地补偿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这些标准通常基于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来确定。
2.征地补偿费用项目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其中,土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的补偿;
(3)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设施等因征地被毁损的补偿;
(4)安置补助费则是用于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的补偿费用。
3.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方式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和使用则根据安置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单位或安置人员个人管理和使用。
4.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需遵循一定规定。
(1)应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确保资金安全。
(2)使用情况需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监督,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分配办法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并报乡政府备案,以确保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