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收养的孩子,户口本上并不会标明“养子”字样。收养关系的确立并不会改变户口本上的基本登记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也不会在户口本上特别标注该孩子为“养子”。
收养行为会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官方确认和记录,即收养证。收养证是收养关系的法律证明,详细记录了收养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收养关系的成立情况。
收养关系的确立意味着本无真实血缘联系的人之间被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之间被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
1.收养者通常被称为养父或养母,而被收养者则被称为养子或养女。同时,被收养者的生父母被称为本生父母,而对于本生父母而言,被收养者则被称为出养子女。
2.子女一旦被收养,本生父母的亲权即处于暂时停止的状态。
找法网提醒,收养孩子需要办理一系列正规的手续。
1.收养人必须符合收养条件,这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等。
2.收养人需要提交一系列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收养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经济能力证明等。
3.收养人还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包括家访、评估等,以确保收养人具备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4.收养关系的确立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过登记后收养关系即成立。在办理收养手续的过程中,还需要在报纸上登报告示,以公告收养事宜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