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间确实可以申请延期。
1.法庭在安排开庭时间时,虽然会有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现有的审理日程来确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开庭时间是固定不变的。
2.如果公诉人、被告或者原告出于某些特定的原因,认为需要延期审理,他们完全有权向法庭提出延期审理的申请。
3.法庭在接收到这样的申请后,会认真审查申请人给出的理由,判断这些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延期审理条件。
4.一旦法庭认为理由充分且符合法律要求,就会批准延期开庭的申请。
找法网提醒,在刑事案件中,延期审理的情形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2.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3.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4.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5.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6.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
7.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
8.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
以上情形均可能导致刑事案件延期审理。
在民事诉讼中,延期审理的条件主要包括: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这些条件涵盖了民事诉讼中可能导致延期审理的各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