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完了并非就能给钱。具体来说,如果所申报的债权并非破产债权,那么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是有可能拿到钱的。如果所申报的是破产债权,情况则有所不同。
在破产程序中,由于公司的财产无法清偿全部债务,因此债权人是否能拿到钱,以及能拿到多少钱,都取决于债权的优先顺序以及公司财产的分配情况。
找法网提醒,在进行债权申报时,债权人需要准备一系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债权的存在和金额。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这些材料是证明债权存在和金额的重要依据。
2.如果债权有担保,还需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这些材料有助于确认债权的担保情况,从而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3.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如债权转移、债务承担等)的原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这些材料有助于了解债权的演变过程,确保债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如果债权涉及诉讼、调解、保全、仲裁、执行等程序,还需提交相关文件原件和复印件。这些材料有助于确认债权的法律地位和受偿顺序。
5.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等情况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这些材料有助于补充和完善债权证明体系,提高债权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