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承包田,政府是可以进行征收的,但并非强制征收。
1.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并需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及妥善安置。
2.这里要明确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承包地并不能被强制征用,必须在遵循法律程序和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进行。征地活动需确保公共利益,同时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找法网提醒,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情形主要包括因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的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具体情形及程序如下:
1.土地征用的情形:
(1)房屋拆迁补偿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
(3)房屋重置成新均价由区县政府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具体标准根据当地农村房屋建设情况而定。
2.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程序:
(1)选取符合规划的农用地:用地单位需确保所征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编制可行的建设项目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3)提交用地预审申请:按照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用地预审申请。
(4)办理立项等手续:完成用地预审后,办理立项等相关手续,确保征地活动合法合规。在当代社会,对农村的土地进行征收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