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中途死亡,其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退还的,但并非全额退款。具体来说,参保人员若中途死亡,其遗属有权继承其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余款。
1.这部分资金是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以及所产生的利息,依法可以由其遗属继承。这里所说的退款并非指全额退还参保人员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而是仅指个人账户中的余额部分。
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但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这一规定明确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继承权,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找法网提醒,关于中途死亡养老金退还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1.该法明确规定,参保人员中途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余款可以继承。这一规定是养老金退还的法律依据,确保了参保人员的遗属能够依法继承其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余款。
2.法律还规定,对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不仅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余款,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养老金的继承规则主要包括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
1.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养老金将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分割。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分割。
2.在养老金继承的流程上,首先需要确定参保人员的死亡事实,并由其遗属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继承申请。社保部门将审核相关材料,确认遗属的身份和继承资格。
3.一旦审核通过,社保部门将按照法律规定和遗嘱或法定继承的规则,将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余款划拨给遗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