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并不一定可以申请到安置房。具体来说,农村拆迁时,被征收人即危房的所有者,拥有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他们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即所谓的“安置房”。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了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虽然农村危房并不一定都能申请到安置房,但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有可能获得安置房的。这些条件通常包括:
1.被征收的房屋确实属于危房,且位于拆迁范围内;
2.被征收人选择了房屋产权调换作为补偿方式;
3.被征收人与拆迁方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
被征收人还需要配合拆迁工作,按时搬迁,以便拆迁方进行后续的拆迁和安置工作。
找法网提醒,危房拆迁的补偿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
1.货币补偿是指拆迁方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向被征收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
2.而房屋产权调换则是指拆迁方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人进行房屋价值的等价交换。在选择产权调换的情况下,被征收人还有可能会获得安置房。
拆迁方在确定补偿金时,需要结合补偿标准来确定。这些补偿标准通常包括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结构、位置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