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打架负伤,责任的承担方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民法典》明确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对于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的情况,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责任则需看其是否尽到了监护管理的职责。
2.具体来说,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否则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3.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情况,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职责,则应当承担责任。此时,未成年人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找法网提醒,当小孩在学校被打受伤时,被打小孩的家长有权进行维权。
1.对方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进行民事赔偿。被打小孩家长可以以民事侵权(侵犯人身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家长(即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2.在维权过程中,被打小孩家长还可以追究校方的责任。如果学校未尽到应有的监护义务,导致小孩在学校打架受伤,学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家长可以先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可以要求追究对方(满十八周岁)的刑事责任,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4.如果伤情未达到轻伤程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