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偿还债务后,确实可以起诉借款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这一权利是基于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所享有的追偿权。
1.《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并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这一过程中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2.一旦担保人代替借款人偿还了债务,担保人就取得了原本属于债权人的权利,包括起诉借款人要求偿还债务的权利。
因此,担保人在还款后,如果借款人未主动偿还,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找法网提醒,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债权人确实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不同类型的担保对应着不同的索偿措施。
1.对于连带担保,债权人可以在担保期间内,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起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间,债权人则可以在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
2.而对于一般担保,债权人只有在尽最大可能向债务人追偿未果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这通常意味着需要经过法院审判和强制执行程序,且债务人确实无法履行债务。
担保人还款后,其权益主要体现在追偿权上。即担保人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并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1.担保人还款后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主要体现在担保人在追偿过程中应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2.如果担保人未能及时行使追偿权或行使不当,也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担保人在还款后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并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