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纳取暖费,物业服务公司无权通过停水停气的方式来催缴。
1.业主有义务缴纳供暖费以享受集中供暖服务,但如果业主未能按时缴纳取暖费,物业服务公司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或供气的方式来强制催缴。
2.《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应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并且特别指出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因此,即使业主未缴纳取暖费,物业服务公司也无权停水停气。相反,供暖单位有权停止为该业主供暖,以作为未缴费的应对措施。
找法网提醒,当业主遭遇物业擅自停水停电时,有多种投诉途径可供选择。
1.业主可以直接到相关的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反映情况,要求恢复供水供电。因为这些公司通常不会允许物业服务公司无故对业主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且即使要采取此类措施,也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
2.如果经过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的协调仍未解决问题,业主可以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恢复供水供电。
3.如果以上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业主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供水供电并赔偿相应的损失。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