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址改变,员工若选择不去,是有可能赔偿的,是否能得到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若搬迁发生在市内或近距离范围内,审判实践中一般认为公司无需与员工协商,员工应当服从安排到新地址上班,在此情况下,员工很难得到赔偿。
这是因为近距离的搬迁通常不会对员工的正常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员工理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若公司搬迁到外地或远距离搬迁,且确对员工正常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那么公司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
3.如果员工在此情况下不同意搬迁,公司有权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4.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对于同城公司搬迁,员工是否有赔偿同样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1.如果工厂在本市内搬迁,且劳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那么员工是无法获得补偿的。这是因为同城搬迁通常不会给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2.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1)若同城搬迁给员工造成了重大影响,且公司没有采取任何弥补措施,如调整上下班时间、提供班车等,那么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给予补偿,补偿的具体数额同样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2)如果搬迁没有给员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虽然造成了重大影响但公司及时采取了弥补措施,那么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将无需支付补偿金。
找法网提醒你,公司是可以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子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
1.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具有较大的经营独立性和灵活性。
2.分公司则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和财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子公司和分公司的主要区别体现在法律地位、名称称谓、经营范围、设立程序和财产关系等方面。
例如,在法律地位上,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而子公司则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和法人地位。
4.在名称称谓上,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而子公司则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此外,在经营范围、设立程序和财产关系等方面,子公司和分公司也存在显著的差异。
5.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但需要分别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