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员要消除记录,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当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全部判决内容,或者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等情形时,其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应当被删除。
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的,旨在确保执行的公正性和效率,具体来说,被执行人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尝试消除记录:
1.确保自己已经全面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包括支付款项、履行行为等;
2.如果认为自己的失信信息被错误记载或公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更正或删除相关信息;
3.如果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已经履行完毕,也可以申请删除失信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删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有纳入期限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也会自动删除失信信息。
找法网提醒你,但如果在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再次出现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