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是可以质押给自然人的。在股权质押的过程中,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主债务合同等相关资料,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设立登记。
1.值得注意的是,质押行为并不会影响股权的所有权归属,但出质人在未经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也不得擅自转让其股权。
2.《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原则上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除外。
3.在此情况下,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进行提存。
找法网提醒,关于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中。其中,第四百四十条和第四百四十三条是股权质押的重要法律依据。
1.根据这些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在内的多项权利,均可作为出质的标的。
2.特别地,对于股权而言,其出质登记是质权设立的必要条件。此外,质押期间,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转质的,如因此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股权是不能作为抵押物的,但可以质押。
1.抵押一般是指固定资产的抵押,而股权作为非固定资产,其性质决定了它不能作为抵押物。
2.股权可以通过质押的方式为债务提供担保。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包括股权在内的多项权利,均可作为出质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