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客户不给货款的情况,企业首先需要及时掌握货款被逾期拖欠的准确信息,处理措施如下:
1.当客户在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以各种借口拖延付款,如提出标的物瑕疵、货款支票已寄出等理由,或者要求延期付款、分期付款,甚至在前期货款未清偿的情况下继续要求赊购货物时,这些都可能是货款被拖欠的预警信号。
2.企业应迅速调查和了解客户的资信状况和经营情况,分析客户是否有意拖欠,并立即与客户沟通,要求其签署还款计划书,以明确对方的还款意愿和计划。
这一步骤不仅是为了确认对方的真实意图,更是为后续可能采取的追欠措施做好准备。
在处理国外客户欠款时,企业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方式追索逾期欠款。追讨方式主要包括营业部门自追和法务追收两种。
1.在自追过程中,企业需权衡后续商业机会与当前货款回收的矛盾,对于暂时财务困难但还款态度良好的客户,可给予一定的支持以帮助其度过难关。
2.若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企业则应严密观察其发展情况,一旦客户情况恶化到无法恢复的地步,应立即采取司法程序大力追讨,以防客户利用法律漏洞逃避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第六百七十六条进一步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找法网提醒你,为预防外国客户拖欠货款,企业应从合同缔约时期开始加强风险管理。
1.在合同签订前,企业应深入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包括经营情况、资本结构、商业信用和偿债能力等,以真实调查结果为依据签订合同,这将大大增加货款及时回笼的几率。
2.在合同履行时期,企业应保存好所有发货凭证以及与合同相关的其它材料,并分阶段适时签署对账单,为债权的合法存在提供依据。
3.企业应采取恰当的债权保障措施,如依法行使担保权、不安抗辩权等,以降低货款因客户原因不能部分或全部实现的风险。
4.进入违约追收时期,若客户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仍未支付货款,且迟迟不出具认可货款的书面材料,企业应立即启动违约追收程序。
5.关键在于及时、准确掌握货款被逾期拖欠的信息,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追收货款。
6.企业还应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记录客户的不良记录,以便在后续合作中谨慎对待,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