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中介并非一定要盖章,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其内容是中介和买卖双方约定的服务合同。这份合同的效力依赖于中介的确认和签字。
1.如果中介不签字,那么这份合同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在签订居间合同时,一定要确保中介已经签字确认,以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虽然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合同可能会要求盖章以增加其正式性,但签字是居间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盖章并非必须。
居间合同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居间合同明确了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义务,以及委托人支付报酬的责任。这是居间合同的核心内容。
2.合同中还会规定中介人的义务,如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机会的事项,不得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委托人的利益,防止中介人利用信息不对称损害委托人的权益。
3.合同还会涉及中介报酬和中介费用的承担原则,包括报酬的约定、合理确定以及费用的承担方式等。
这些内容都是居间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的第26章中。
这一章专章对中介合同制度作了规定,适应了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对于调整、规范、保护、促进居间业的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这些法律规定包括:
1.确定了中介合同的法律概念,即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明确了中介人的法定义务,如如实报告、不得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这些义务是中介人必须履行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还规定了中介报酬和中介费用的承担原则,包括报酬的约定、合理确定以及费用的承担方式等。
找法网提醒你,《民法典》还规定了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后果,以及本章未规定事项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等,进一步完善了居间合同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