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中介未盖章的情况,该合同是无效的。
1.居间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其有效性依赖于合同双方的正式确认,这通常体现为双方的签名或盖章。
2.在居间合同中,中介作为一方当事人,其盖章是确认合同内容并愿意受其约束的必要步骤,如果中介未盖章,则意味着其并未正式同意合同中的条款,因此该合同在法律上不具备约束力。
3.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的有效成立需要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条件。
4.在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因此,如果居间合同中介未盖章,那么该合同就无法满足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从而不具备法律效力。
关于居间合同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1.居间合同必须满足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居间合同还需要满足特定的形式要件,即合同双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确认。
3.在居间合同中,中介作为一方当事人,其主要的义务是为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媒介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报酬。
(1)如果中介未能履行其义务或者存在违约行为,那么委托人就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果居间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那么该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找法网提醒,在房屋交易中,中介机构作为专业的服务机构,承担着重要的审查义务。这些审查义务主要包括对房屋产权状况、房屋使用现状、当事人委托资格以及购房者资格的审查。
1.中介机构需要对房屋的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包括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年限以及是否存在限制出售因素等。
2.中介机构还需要对房屋的使用现状进行审查,包括了解房屋的实际居住人、承租人情况以及物业服务费、供暖费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3.中介机构还需要对当事人的委托资格进行审查,确保签订合同时的代理人具有合法的代理权限。
4.在当前的购房调控政策背景下,中介机构还需要对购房者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购房者满足购房条件。
5.中介机构上述审查义务的履行对于保障房屋交易的顺利进行以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6.如果中介机构未能履行其审查义务或者存在疏忽行为,那么就有可能导致居间合同纠纷的产生,从而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损害。
因此,中介机构在房屋交易中必须严格履行其审查义务,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