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书一般是在送达前一方时可以反悔。具体来说,如果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前反悔,或者调解书送达时拒收,均视为对调解的反悔。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2.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调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找法网提醒,民事调解书作为法院调解结果的正式文件,其结构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诉讼参与人信息:详细列出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基本信息,以便明确调解的主体。
2.案由:简明扼要地写明案件的性质,即双方争议的主要法律问题。
3.事实:详细叙述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以及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同时列出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为调解提供事实基础。
4.理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条款,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公正合理的评定,为调解提供法律依据。
5.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明确列出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法律效力: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即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的法律约束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及制作日期:由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法院印章,同时注明调解书的制作日期,以确保调解书的正式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