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个人账户时,所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
1.法院有权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权。这意味着,如果个人在银行有存款、在证券公司有股票或其他投资产品,这些都可能成为被冻结的对象。
2.对于被执行人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法院也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来确定权属,并据此进行冻结。
3.如果第三人占有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且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同样有权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
找法网提醒,冻结个人账户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手续和程序,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1.申请人需要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这通常是在起诉之前进行的(诉前财产保全)。如果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法院将解除裁定保全。
2.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这是为了确保申请人在申请冻结个人账户时具有足够的诚意和合理性,防止滥用诉权对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3.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这一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裁定的执行不会停止。
4.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或者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以及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