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款还不上,法人和股东通常不需要承担个人责任。
1.股东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个人也不承责任。如果公司是以自身名义向银行借贷,而公司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可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清算公司的净资产来作为偿还费用。
2.在此过程中,虽然法人是公司向银行贷款时的出面人,但如果法人没有为贷款提供个人担保,那么其个人责任相对较小,但信誉度可能会受损,进而影响其未来的贷款申请。
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三条的规定:
(1)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找法网提醒,法人的个人债务,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这是因为法人与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实体。
1.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与法人个人无关。法人的个人债务也应由其个人承担,不应牵涉到公司。
2.这一点在《公司法》第三条中得到了明确。该条款规定:
(1)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法》第二十条还规定:
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通常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他们主要需要履行出资义务。正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应用公司现有的财产进行清偿。
2.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股东没有过错行为,那么不能要求股东清偿公司债务。
3.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或者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那么他们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中得到了明确规定。
因此,公司股东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