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后,律师费用一般是不能要回的。一旦律师受理案件并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委托手续,其工作就已经开始。
1.无论案件最终以何种形式结案,如判决、调解或撤诉,且不论案件结果是好是坏,按照行业惯例,律师费都是不退还的。
这是因为律师在接手案件后,已经投入了时间和精力,进行了必要的法律分析和准备工作。
2.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案件败诉是由于代理律师的失误造成的,那么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律师可能会退还部分费用或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律师与当事人在一开始就通过合同明确约定了撤诉后退还部分律师费的情况,那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但除此之外,一般不存在退律师费的情况。
找法网提醒,律师费用不退还的依据主要源于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这意味着律师费的收取标准、方式和退还条件等,都应在律师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
2.律师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已经投入了大量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承担了相应的风险和责任。因此,在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即使案件撤诉,律师也有权收取已经约定的服务费用。
3.从法律公平和诚信原则的角度来看,律师在提供服务后,除非存在过错或违约行为,否则委托人无权要求退还律师费。
撤诉的流程主要包括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种情况。
1.申请撤诉。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判前,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1)人民法院会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不符合条件的会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2)申请撤诉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必须是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撤诉必须合法以及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等。
2.按撤诉处理。
(1)这主要适用于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的情况。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
(2)按撤诉处理的情况包括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案件受理费、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且通知后仍不预交或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等。
在撤诉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确保撤诉申请的自愿性和合法性。
2.要了解撤诉后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要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撤诉申请的审查进度和结果。
4.虽然撤诉后人民法院已经收取的诉讼费会退还一半,但律师费一般是不会退还的,这一点当事人需要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