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患癌症住院,其医疗费用报销额度为多数低保户参加的是“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这类医保的住院报销原额度通常为60%。
在医保报销后,余下的部分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
找法网提醒,低保户在申请住院费用报销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具体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这是确认身份和社保状态的基本依据。
2.疾病诊断证明: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用于证明患者的具体病情。
3.就医资料:包括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这些资料能够详细反映患者的治疗过程和病情状况。
4.费用收据: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这是核算报销金额的重要依据。
5.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用于详细列出各项费用的构成。
6.药店发票及清单:如果患者在定点药店购买了药品,需要提供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代办人身份证:如果是代人办理报销手续,还需要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准备齐全以上材料后,低保户可以前往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低保户报销流程相对明确且高效。在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报销手续后,低保户需前往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1.社保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一旦审核通过,即可即时办理报销手续。
2.在报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会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然后再核定应报销金额。这一流程确保了报销的公平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