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一旦办理完成并领取,是不可以取消的。身份证是公民个人身份的重要证明文件,其制作和发放都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
1.一旦身份证制作完成并交付给申请人,就意味着该身份证已经正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不能随意取消已经办好的身份证。
2.如果申请人在领取身份证后发现信息有误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更换身份证,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正当渠道申请换领或补办。
3.这通常包括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换领或补办手续。
关于身份证补办是否有加急服务的问题,一般来说,补办身份证并没有专门的加急服务。但是,如果申请人在补办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在收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申请人的急需。
2.补办身份证的基本流程包括携带《居民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进行现场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缴纳工本费并领取收费收据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在60日内可以领到新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也不会超过90日。
找法网提醒,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流程相对简单快捷。
1.申请人必须是本地户籍的,在前往当地派出所向居民身份证办理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时,窗口工作人员会受理申请并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核对。
2.核对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制证并收取证件工本费,临时居民身份证通常是立等可取的。
3.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是可以办理社保等业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