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黑户没有证明上户口的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带上相关资料到户籍部门依法登:
1.对于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然后凭此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等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2.对于其他类型的黑户,如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等,也有相应的上户流程和政策。
找法网提醒,关于黑户上户口,我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指导。
1.相关法律指出,对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等八种情况下的无户口人员,可以依法登记户口。
2.在具体操作中,需要遵循相关政策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针对不同类型的黑户,有不同的上户方法。以下是对八种情况下无户口人员上户方法的具体说明:
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2.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可以向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后申领。
3.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收养登记证》等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4.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5.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6.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登记。或者在原籍户口所在地或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