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异地办理身份证时,所需要的证件如下:
1.必须携带的是户口簿,这是证明个人身份和家庭关系的基本文件。
2.申领人可以选择携带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或驾驶证中的任意一种,这些证件都含有申领人的个人信息,可以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3.如果以上证件都未携带,也可以提供其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证件或证明。
4.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无需提供上述证件,但需确保监护关系有效。
5.在办理过程中,如果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携带相关材料申请更正。
6.非审批项目如地址、电话等可直接更正,而审批项目如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则需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且在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7.信息核对无误后,受理窗口会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领人需在表上签字确认,并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找法网提醒,异地办理身份证虽然方便,但并非所有情况都适用。根据公安部印发的相关意见,以下两种情形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这种情况下,为确保身份信息的准确性,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因此也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流程相对简洁明了。
1.申领人需要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
2.受理点会对申领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审查通过后,受理点会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限制发放身份证,一般情况下六十日内即可完成。
4.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流程仅限于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情形。如果是首次领取身份证的,则必须在本地办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对身份证的换领、补领以及办理时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为公民办理身份证相关手续,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新证。
6.对于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公民,还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以满足临时需求。
综上所述,异地办理身份证虽然方便快捷,但仍需遵循一定的规定和流程。在办理过程中,申领人应提前了解所需证件和注意事项,以免耽误时间或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