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顶漏水时,业主应联系物业部门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
1.物业部门作为开发商的委托方,通常负责联系维修事务,可以协调施工单位前来保修。
(1)若房屋已经交存了维修资金,并且属于已购市直管公房的情况,业主应向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申请,动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2)当维修费用超出已交存的维修基金时,相关业主需按照房屋所占建筑面积比例分担剩余费用。
2.对于已购单位自管公房,业主同样需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之后由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征询业主意见并填写申请表,送交原售房单位。
(1)原售房单位需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对账并填写相关表格,然后持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2)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将资金转账至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指定账户,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3.如果房屋是商品房且在保修期内,业主则应找开发商负责保修。
找法网提醒,楼上漏水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限,包括物的实际损失、关联损失、重作及修复费用以及人的误工费。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当事人只要能证明楼上住户的原因(过错责任)造成了自己的损失,就可以向其主张赔偿。如果双方对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应参照民事纠纷处理。
3.赔偿方式包括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和公力救济。
(1)自力救济是指当事人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如和解。
(2)社会救济则包括调解和仲裁。
(3)公力救济则是指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漏水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和公力救济三种。
1.自力救济是指纠纷当事人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包括自决与和解。自决是指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而和解则是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
这种方式无需第三方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制约。
2.社会救济则包括调解和仲裁。
(1)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对纠纷双方进行调停说和,用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2)仲裁则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裁决对双方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3.公力救济则是指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这种方式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能够确保纠纷得到公正解决。在漏水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纠纷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