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后,劳动者未必需要继续到公司上班,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如果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并且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条件没有发生变化,那么劳动者应当继续到公司上班。
(1)因为在仲裁结果未出来之前,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劳动者有义务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履行工作职责。
(2)如果劳动者无故旷工,公司可能会依据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这可能会对后续的仲裁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2.如果因为公司的原因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上班,比如公司对劳动者进行停职、停薪等不合理安排,或者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客观因素致使劳动者不能上班。
那么劳动者可以不到公司上班,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以证明非自身原因未出勤。
3.如果劳动者在仲裁期间因为身体或精神状况不适宜继续工作,且有相关的医疗证明等材料,那么劳动者也可以向公司请假,暂时不到公司上班。
找法网提醒,在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有多种权益可以主张,而不仅仅局限于申请补足差额。
1.经济补偿金。
(1)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情形,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
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拖欠的工资及差额。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相应的差额及拖欠的工资。
3.加班工资等其他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形,劳动者也可以在劳动仲裁中主张相应的权益。这些权益的保障有助于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期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公司是否会拒绝劳动仲裁调解,这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部分公司可能会愿意调解。调解具有快速解决纠纷、避免冗长仲裁程序的优势,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关系。
(1)特别是一些注重企业形象和员工关系的公司,可能会更倾向于通过调解来妥善处理问题。
(2)调解结果往往比仲裁裁决更具灵活性,公司有可能通过与员工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从而降低纠纷解决的成本。
2.也有公司可能会拒绝调解。
(1)有些公司可能对自身在劳动纠纷中的立场过度自信,认为自身不存在过错,坚信仲裁结果会对自己有利,因此不愿意在调解环节做出妥协。
(2)或者公司基于内部管理政策、企业文化等因素,坚持强硬态度,不愿在纠纷处理上做出让步,从而选择拒绝调解。
因此,公司是否会拒绝调解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无法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