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笔迹鉴定的程序是一个严谨且系统的过程,当涉及笔迹争议时,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笔迹鉴定: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正式提起笔迹鉴定的申请。这一步骤是启动整个鉴定程序的前提。
2.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提供的笔迹样本进行质证,以确定用于鉴定的样本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在样本确定后,双方需要协商选定或由法院摇号选定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鉴定机构在接收申请后,会凭借其专业技术和依法规定的程序,对笔迹进行比对和分析,并最终出具鉴定意见。
4.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收到鉴定意见后对结论有异议,还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规定应当优先采用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因此,找法网提醒,当事人单方面委托的鉴定意见在诉讼中的证明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在进行笔迹鉴定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申请鉴定的时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以确保鉴定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2.申请方式,原则上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即向法院递交《笔迹鉴定申请书》。如果口头申请,法院会记录在卷并让申请人签字确认。
3.申请鉴定的事项应当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以确保鉴定的有效性和必要性。四是及时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这些费用最终将由败诉方承担。
遵循这些注意事项,有助于确保笔迹鉴定程序的顺利进行和鉴定结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