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笔迹鉴定,当事人需遵循一定的程序来申请笔迹鉴定,具体流程如下: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前向法院正式提起笔迹鉴定的申请。这一步骤是启动鉴定程序的前提。
2.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提供的鉴定检材及对比样本进行质证,以确定这些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并作为鉴定的基础。
3.在质证后,双方需协商选定或由法院摇号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在接收申请后,会凭借其专业技术及法律规定,依法做出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
4.双方当事人在收到鉴定意见后,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还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以确保鉴定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找法网提醒,申请笔迹鉴定并不一定需要当事人双方都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权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笔迹鉴定中的文件物证,是指那些载以语言文字或图形的书面材料,这些材料在物证技术领域内被赋予了广泛的内涵。
1.文件物证不仅包括传统的书写文件、印刷文件及其复制品,还涵盖了各种文字材料、表格、图画、照片等不同表现形式的文件。
2.根据文件的用途和载体材质的不同,还可以进一步将其细分为多种类型。这些文件由于种类繁多、用途广泛,常常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或与各种案件发生联系,从而成为文件检验的对象——文件物证。
3.文件物证与一般书证不同,它是以文件的物质属性(如存在方式、外部形态、特征特性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