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按贷款合同履约时,借款人或贷款机构需采取积极措施应对:
1.借款人或贷款机构可以发出书面通知,明确要求对方按照合同履行其义务。这是最直接且正式的方式,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责。
2.若经过沟通,对方仍不履行合同,且出借方不想继续与对方合作,那么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正式终止合同关系。在此过程中,若有必要,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3.如果希望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出借方还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发送律师函等方式施加压力,以促使对方履行合同。
4.当然,若以上方式均未能解决问题,找法网提醒,出借方还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网上贷款被骗签了合同的情况,受骗者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1.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旦合同被撤销,该合同即视为自始无效,当事人无需再履行。
3.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若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4.欺诈一方还应当赔偿受骗者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