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出户口不是一定要户主同意。
1.如果是成年人迁出户口,一般不需要户主同意。然而,对于未成年人迁移户口的情况,通常需要户主的同意,但这也取决于具体的实际情况。
2.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可以凭借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前往落户地区的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迁入户籍的准迁证。
3.获得准迁证后,再回到目前的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4.完成这些步骤后,找法网提醒,当事人可以拿到自己的户籍资料,并再次回到落户地区的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这些材料因迁移原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由于个人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应持户口薄、身份证以及迁移事由的相关证明。具体步骤如下:
1.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编号和户口准许迁入证明。这需要带着房权证前往居委会办理。
2.带着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3.回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4.带着上述所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5.根据迁移原因的不同,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例如,因升学需要办理迁移的,需要提交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