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在身边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争取抚养权:
1.收集证据:收集男方长期不在家的证据,如工作证明、社区证明等,向法院说明男方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
2.展示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资产状况等,表明有足够经济条件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教育和医疗条件。同时,展示能为孩子提供健康、安全、利于成长的居住环境。
3.尊重孩子意愿:如果孩子达到一定年龄,其意愿会被法院参考。可以与孩子沟通,让其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
4.指出对方不适合抚养的情形:如果对方存在不良嗜好、严重疾病等问题,可以指出这些情况,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找法网提醒,对于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有所不同。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除非女方存在不适宜抚养的情况。
2.而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充分考虑其个人意见,因此,争取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努力获得孩子的认同。
3.对于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则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父母的抚养条件、孩子的成长环境等。
在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优先考虑的情形,这些情形对抚养权的判定具有重要影响。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
4.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
6.女方的思想品质好,更有时间照顾孩子;
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