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把婚前房子改成老公名,如果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了房屋,并且房产权证上原本为该方名字,那么该房产本身被视为个人婚前财产。
如果在婚后,房产证上添加了老公的名字,并且按揭部分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那么该房产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有权要求对这部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找法网提醒,婚后改变房产证上的名字,并伴随着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可能会改变房产的归属性质。
婚前买房婚后办理房产证,其归属问题需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以及产权登记情况来确定。如果夫妻之间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应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需要根据产权登记来确定归属。
具体而言,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办理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
2.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共同买房,尽管房产证在婚后颁发,但司法实践中会认为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婚前购房行为的延续,因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并办理房产证,但房屋产权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的名下,那么该房屋一般仍属于支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婚后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4.如果婚前买房婚后办理房产证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离婚时,法院可能会根据房屋来源、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短及双方对该房屋所作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倾斜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