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沙区办理离婚手续,所需的具体手续包括:
1.双方需携带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前往南沙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在申请时,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向双方讲解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要求双方如实回答相关提问。
2.工作人员会对双方的离婚申请进行认真审查,这包括但不限于核实双方的夫妻关系、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意愿的真实性,以及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3.审查期间,如果双方对重归于好达成共识,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而如果婚姻登记机关认为双方符合离婚条件,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
找法网提醒,在离婚申请的审查与登记环节,有几点要求需要特别注意:
1.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审查时,如果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民法典的行为,将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如果违反刑法,还将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会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
3.如果双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
4.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民法典的离婚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此时,双方从取得离婚证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5.如果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应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