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轨后,若双方选择和平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与规定,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即原则上,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分割权。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对分割方式做出适当调整。例如,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对于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如果双方财产相差悬殊,多得财产的一方应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如果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彩礼的给付方可以请求对方退还。
4.在特殊情况下:
(1)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但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2)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找法网提醒,在出轨导致的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分配方式主要分为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
1.协议分割是尊重当事人意愿的一种分割方式。当夫妻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双方同意,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完全由双方自由决定。
2.如果双方在财产分割问题上难以达成协议,那么只能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分割。
(1)需要注意的是,出轨与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取得对方出轨的证据,虽然可以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
(2)在判决分割时,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如果出轨方的行为构成了重婚、姘居,或者在离婚前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那么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女方不孕与财产的分割没有直接关系。在离婚时,夫妻双方的财产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1.离婚时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通常不予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2.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财产。
3.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那么在离婚时,该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
4.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同样由双方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
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如果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规定均体现了法律对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公平与正义原则,旨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