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后只有记录,钱在一定条件下是能要回来的。如果对方无法举证证明双方之前存在其他债务的情况下,凭转账记录是可以尝试要回借款的。
1.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若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2.若被告提供了相应证据,原告则仍需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这意味着,单凭转账记录并不能直接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还需要有其他证据来辅助证明。
因此,找法网提醒,在只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虽然存在要回借款的可能性,但也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并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同样有可能打赢官司。借条作为书面证据,在法律上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能够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思。
在起诉时,应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如果只有借条而没有转账记录,那么应确保借条内容完整、合法,并尽可能提供其他辅助证据来证明债权的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要有效,需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
因此,在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只要借条合法有效且能辅以其他证据,债权人仍有可能赢得官司。
为了追回借款,债权人需要积极搜集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除了转账记录和借条外,还可以尝试搜集以下证据:
1.对方承认借款事实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电子数据;
2.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3.可能存在的其他书面材料或物证等。
这些证据应尽可能详细、真实地反映借贷事实,并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应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