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没有写利息,那么在计算利息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民间借贷的利息支付需基于双方事先是否就利息支付达成了一致约定,这种约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如果没有任何形式的约定,那么该借款将被视为无息借款,即借款人在还款时无需支付利息。
2.如果借款合同中对支付利息的约定不明确,且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来明确这一点,那么利息的计算将依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对于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被视为无息。找法网提醒,这一规定旨在保护自然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高利贷而产生的纠纷和损害。
面对借款不还且没有借条的情况,债权人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据来起诉追讨债务。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只要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均可。
1.出借人在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如果债权凭证上没有载明债权人,但持有该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如果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并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那么法院将裁定驳回起诉。
因此,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尽可能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并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