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错判,受害人确实能够申请国家赔偿。
1.在我们国家,公民的合法权益一旦遭到侵害,无论这种侵害发生在民事、刑事还是行政领域,都有相应的法律途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只是具体的赔偿方式与标准会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
2.对于民事案件中的错判,如果因此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那么当事人完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国家提出赔偿请求。
民事错判国家赔偿的获得并非无条件,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具体来说,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判决书、裁定书已执行完毕且被撤销: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及相关规定,只有当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已经执行完毕,并且后续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后被本院或者上级法院依法撤销时,才可能进入国家赔偿的程序。
2.无法执行回转或无不当得利人:
(1)在执行回转无法实施,即没有不当得利人愿意接受返还,或者已被执行的财产无法返还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要求国家对其遭受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
(2)如果部分可以回转,则受害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剩余部分。
这两个条件共同构成了民事错判国家赔偿的基本前提,只有当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受害人才能依法向国家提出赔偿请求。
找法网提醒,关于民事错判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问题,我国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
1.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这个时效的计算起点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羁押期间,这个时效是不计算的。
2.如果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那么时效会中止。一旦这些障碍消除,赔偿请求时效期间会继续计算。
3.在申请国家赔偿的过程中,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两个月内没有给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那么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期间届满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4.复议机关也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如果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那么他们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综上所述,民事案件错判申请国家赔偿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法律过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法定的时效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