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电话不断骚扰,受害人确实可以报警。
1.当行为人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持续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类型的信息,干扰到受害人的正常生活时,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他人生活的侵扰和不安定因素。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受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此类行为进行查处。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依法进行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
找法网提醒,骚扰他人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法律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受到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2.若情节较重,则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2)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打击报复;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隐私权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骚扰情节严重时,确实会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并破坏社会秩序的,将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