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当事人需要注意多个方面的问题:
1.关于管辖问题,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但存在多种特殊情况,例如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2.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应出具书面意见。这一环节旨在促进双方和解,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3.对于判决与上诉,当事人需了解,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将作出判决。同时,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4.离婚诉权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受到限制。例如,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1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等。这些限制旨在保护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
5.关于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当事人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找法网提醒,起诉离婚时,当事人需准备一系列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1.结婚登记证书是基本要求,以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若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还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同样重要,包括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材料,以反映双方婚姻的基础和背景。
3.若女方已怀孕,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以证明怀孕情况。同时,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也是必不可少的,以便法院对财产进行分割。
4.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子女人数及姓名等证明材料,以及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等,都是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的关键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收集证据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否则,所收集的证据将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