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由谁备案
更新时间:2025-05-19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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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的责任主体通常是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单位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
建筑工程合同由谁备案
建筑工程合同由建设单位进行备案。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此,找法网提醒,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7日内,应将合同送往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二、
备案的具体流程
备案的具体流程:
1.建设单位准备相关工程资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并附上所需的工程资料。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后,将工程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颁发相应的工程备案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备案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但备案后的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履行备案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
建设施工合同未备案有什么后果
备案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不备案的合同仍是有效的合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标人中标时就已成立。法律并未规定需经登记备案才生效。
1.这条规定是国家政府管理部门为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而采取的行政管理方法。
2.设立这种备案制度,并不是中标合同必须经过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才生效,而是确定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之间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因此自合同中标时即成立并生效,双方均享有合同权利,应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如发包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擅自再发包给其他建筑公司,属违约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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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施工合同由哪方备案?
进行施工合同备案应当提供: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必须经过建设单位认可,且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再次分包。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在哪备案?
工程备案需前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分包合同备案流程如下:
1. 首先,总承包方需向市政服务中心提出备案申请;
2. 随后,总承包方需提交已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所有分包合同文本及分包交易登记表等相关资料;
3. 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受理并审核总承包方的资质,若审核通过,将进行备案登记。
在分包过程中,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将部分工程发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但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且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总承包方与分包方需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负责,双方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严禁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单位或进行再分包。
建筑施工合同到什么部门备案?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方式如下:
1. 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合同备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并打印,然后办理备案手续。
2. 也可以通过去相关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类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但需注意,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