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欠的钱,公司以其自身的全部资产承担偿还责任。
1.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而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并进入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这并不意味着债务就此消失。
2.如果股东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出资到位且没有抽逃出资,那么在公司资产清算完毕后,虽然可能无法完全清偿所有债务,但已经尽到了法律上的责任,剩余的债务可以视为已经偿还完毕,即不再由股东或其他个人承担。
找法网提醒,关于公司破产后的债务偿还,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这意味着,当公司达到破产条件时,必须依法进行清算,以处理其债务问题。
2.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作为法人组织,其民事责任应由公司的出资承担。
因此,在公司破产后,其债务应由公司的资产来偿还。这一规定确保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同时也规范了公司破产后的债务处理流程。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破产后的债务处理同样遵循上述原则。
1.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的主要类型之一,其有限责任的特点决定了公司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有一定的限制。但即便如此,当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其债务仍应由公司的资产来偿还。
2.《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在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认缴的出资额,而公司的债务则应由公司的全部资产来承担。这一规定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也确保了股东在有限责任范围内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