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持有的法院判决书弄丢了,当事人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案件的法院进行查阅档案并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即可,其效力等同于原件。
当事人可以携带自己本人身份证,去审理案件的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法院档案室会保存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去档案室要求复印判决书,并由档案室在此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答案是肯定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获取丢失的判决书。如上所述,当判决书丢失后,当事人有权向审理案件的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查阅并复印该判决书。
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提供相应的查阅和复印服务,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以保证其法律效力。因此,即使判决书丢失,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重新获取。
找法网提醒,申请法院档案室复印判决书的流程相对简单。
1.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件,以便法院核实身份。然后,前往审理案件的法院的档案室,向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即申请查阅并复印丢失的判决书。
2.档案室工作人员会协助当事人查找相关卷宗材料,并提供复印服务。在复印完成后,档案室工作人员会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以证明其法律效力。
3.当事人需要妥善保管好这份复印件,以备后续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复印判决书时,当事人应尊重法院的档案管理制度,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翻阅、涂改或损坏卷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