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过程中,对于已故亲属是不需要进行审查的。亲属去世的情况下,不用提交相关的政审材料,因此政审不会涉及对已故亲属的详细调查。
这一规定体现了政审工作的实际性和针对性,将审查重点放在现役人员及其在世亲属的政治背景和行为上,以确保军队的政治纯洁性和战斗力。
虽然政审不直接审查已故亲属,但这并不意味着已故亲属的情况对政审完全没有影响。实际上,政审在考察现役人员及其在世亲属时,会关注其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包括已故亲属的历史表现和行为。
1.如果已故亲属存在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且这些行为对现役人员或其亲属的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产生过不良影响,那么这些情况可能会间接影响到政审的结果。
2.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影响并非直接针对已故亲属本身,而是通过考察现役人员及其亲属的整体政治背景和社会关系来间接体现的。
找法网提醒,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1.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这种行为表明个人政治立场不坚定,与军队的政治要求不符。
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或者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以及在18周岁前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这些行为表明个人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不符合军队对现役人员的道德和法律要求。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这种情况表明个人可能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尚未得出最终结论,因此不适合征集服现役。
4.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开除团籍的。这些行为表明个人在职业道德、学术诚信或政治立场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5.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个人形象,也损害国家和社会形象,与军队的形象和纪律要求不符。
6.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国家安全问题,因此不适合征集服现役。
7.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这些行为表明个人或亲属在思想上存在严重问题,与军队的政治要求严重不符。
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这些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纪律要求,因此绝对不得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