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没有转账记录,公安机关仍然可以对其予以处罚。关键在于,只要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存在嫖娼这一违法事实即可。
1.嫖娼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该法第六十六条明确指出,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找法网提醒,在嫖娼案件中,证据的种类是多样的,旨在全面、客观地反映案件事实。《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对此进行了明确,包括:
1.物证(如现场遗留的物品)、书证(如相关票据、记录)、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如卖淫者的证言);
2.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鉴定意见(如DNA鉴定)、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这些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公安机关在调查嫖娼案件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以确保调查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
1调查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2.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包括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等关键信息。
3.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时,应当防止泄露工作秘密,确保调查工作的保密性。
4.在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表明执法身份,以保障调查的合法性和权威性。